视力残疾 国家对视力残疾确定的标准 |
视力残疾 国家对视力残疾确定的标准 对于什么是视力残疾,国家对视力残疾定义如下: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,经过各种药物、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(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),由此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、学习或其它活动。 视力残疾的分级,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盲:一级盲,最佳的矫正视力低于0.02;或者视野半径小于5度。二级盲,最佳的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.02,低于0.05;或者视野半径小于10度。 低视力:一级低视力,最佳的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.05,低于0.1。二级低视力,最佳的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.1,低于0.3。 视力残疾的特殊说明 视力残疾中的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,若双眼视力不一样,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。视力残疾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,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.3,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。最佳的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,或者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。视力残疾中,视野<5度或<10度者,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。 视力残疾的预防 对视力低下的人来说,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是关键,中医梅花针叩刺渗透家庭疗法,对治疗低视力,尤其是青少年视力低下有显著效果。另外,合理的饮食,用药卫生的注意,眼睛的保护,也都是十分必要的,对预防发生视力残疾现象都有积极的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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